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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太原11月19日電(記者呂夢琦)日前,山西晉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民警在走訪中發現,有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。根據掌握的線索,該局民警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案件偵破工作,併成功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。
  經查,2011年11月,犯罪嫌疑人慄某受王某委托,在河南新鄉市成立一投資咨詢有限公司,負責為王某在河北省經營的珍珠岩礦籌集資金。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期間,慄某伙同他人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前提下,以月利息3%的返利為誘餌,非法吸收河南新鄉、焦作、山西晉城等地500餘人約1.2億元。
  此外,2011年底,犯罪嫌疑人慄某、田某、侯某3人是該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在晉城市的業務員,這3人通過一對一的方式,向不特定的公眾進行宣傳,以月利3%的返利為誘餌,非法吸收公眾存款,並按每筆款項的1%至3%提取佣金。其中,田某非法吸收20餘人550餘萬元,侯某非法吸收10餘人100餘萬元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慄某、田某、侯某均已被晉城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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